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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登記展開 若資料有變須4月2日或之前更新

香港電台

發布於 2020年02月26日12:29
2020年選民登記運動今日展開。
2020年選民登記運動今日展開。

2020年選民登記運動今日展開,當局提醒已登記選民盡快向選舉事務處更新其登記資料,以及鼓勵合資格人士登記為選民。
已登記的選民,包括個人和團體的資料如有改變,應按法例的要求於4月2日或之前,使用指定表格通知選舉事務處,否則有關改變將不會在今年7月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內反映。
選民如提出更改登記住址申請,必須同時提交住址證明。選民如果是房屋署或香港房屋協會轄下公屋住客,在申請更改登記住址時可獲豁免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

已登記選民在更換智能身份證時,可選擇入境事務處將其填交的個人資料轉交選舉事務處。選舉事務處建議選民在同意入境處向該處轉交個人資料時,應一併提交指定的申請表格,以免錯過4月2日更改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選舉事務處如發現選民的主要住址與登記冊上的資料不符,會發信要求選民提交住址證明。
選舉事務處鼓勵持有身分證明文件、年滿18歲、通常在香港居住而未登記成為選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5月2日的法定限期前使用指定表格提交新登記申請,並於選舉中投票,包括今年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市民申請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時,會同時成為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選民。
市民可隨時登入「選民資料網上查閱系統」或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查閱他們的登記狀況及資料。選民登記及更改資料的指定表格可於選舉事務處、各區民政事務處和公共屋邨辦事處索取,亦可於選民登記網站下載。市民亦可透過選舉事務處電子表格上載平台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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