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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警方反對 民間集會發起「天下制裁大遊行」上訴失敗 僅准集會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1月17日10:02 • 發布於 2020年01月17日09:22

民間集會團體原計劃於周日(19日)發起「天下制裁大遊行」,由中環遊行至銅鑼灣,惟早前遭警方反對其遊行申請,只容許團體當日在遮打花園舉行集會。公眾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午(17日)就遊行的上訴申請舉行聆訊,上訴委員會認為遊行會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故駁回團體的上訴申請,並維持警方反對遊行的決定。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在會上稱,即使遊行遭反對,但集會仍獲批准舉行,未有剝奪公眾的集會權利。他又表示,縱然民陣事前曾呼籲市民和平示威,但在元夕及去年十二月初舉行的兩次遊行中,仍有激進示威者縱火、毆打持不同意見的市民,質疑舉辦方會如民陣般難以確保活動和平進行。警方又在連登討論區發現有網民討論在周日遊行「裝修」商戶,並呼籲「和理非」示威者掩護,故認為遊行將會有暴力事情發生,未能保障市民財產。

民間集會團體發言人劉頴匡反駁, 他們不能與民陣所舉辦的遊行相提並論,因為遊行主題、預計人數、路線都不一樣,警方亦未能論證民陣遊行所出現的情況會在今次遊行出現,認為如此判斷對他們很不公平。他又引述原先在去年7月28日舉辦的遊行,因為警方反對而改為集會後,在中上環、銅鑼灣一帶均釀成暴力警民衝突,但當日在遮打花園內的集會仍很和平,質疑是警方沒有能力阻止市民以暴力行事,而非遊行主辦方。他指在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舉辦遊行,是最能確保公眾安全的做法。

會上有上訴委員會成員質問警方批准遊行的標準,不明白為何即使12月8日的民陣遊行有暴力情況出現,仍會批准民陣在元夕舉行遊行,至昨日又反對遊行。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解釋,當時批准遊行是源於社會氣氛逐漸緩和,但警方最近發現有「勇武份子」滲透和平遊行,以人群掩飾破壞行動,故反對將在周日舉行的遊行。劉頴匡批評,警方每次反對遊行的標準都不一樣,認為他們反對只取決於政治考慮。

最終上訴委員會認為鑑於日前在公眾活動發生的一連串暴力事件,在周日舉行的遊行亦同樣會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故駁回團體的上訴申請,並維持警方反對遊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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