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財務匯報局,正式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署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財務匯報局主席黃天祐說,備忘錄可以讓局方在執行監察上市實體核數師時,有一個有效機制和清晰的程序,獲取存放在內地的工作底稿,以協助調查。
他補充,現時有9宗個案可以在10月1日,即是《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生效日,展開存取底稿工作。署理行政總裁林穎志亦補充,當局獲得的底稿不會移交第三方。
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局長郜進興說,備忘錄將進一步加強兩地監管合作,深化內地與香港的審計監管成效。至於處理移交存放在內地審計工作底稿的準則,郜進興指,將秉持開放及包容原則,與相關機構合作,並強調要互相尊重不同地區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