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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檢手槍92發子彈 被捕男子涉裝嵌分發集團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0年01月17日15:36 • 發布於 2020年01月17日11:04
警方交代案情。
警方檢獲手槍及逾90發子彈。
警方沙田拘捕27歲男子
警方檢獲手槍及逾90發子彈。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
警方檢獲手槍及逾90發子彈。
警方連日搜出的證物
警方連日搜出的證物
警方連日搜出的證物
警方連日搜出的證物
警方連日搜出的證物
警方連日搜出的證物

警方連日破壞槍械及爆炸品案,警方今早8時半在沙田再拘捕一名27歲男子,持法庭手令在廣源邨住所搜查,找到一支P-80半自動手槍,一共92發子彈,其中47發藏於7個彈匣。軍械鑒證專家證實性能良好,其中一個彈匣已經裝入,可以即時發射。男子仍然在扣查,行動持續可能拘捕更多人。
警方說,被捕男子報稱維修技工,在案中負責在土瓜灣一間速遞公司接收郵包,將槍械組裝及分發。警方警司楊耀宗指,上月偵破一批槍械和爆炸品案件後,今年1月8日至10日,於本港截獲10個來自美國郵包,內有362粒長槍子彈、150粒短槍9mm子彈、99條引爆電綫、槍械零件如準星、手把等。被捕男子與一個集團有關聯,相信被捕人士製作槍械供成員用。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指,集團將郵遞槍械拆件令清查有困難,到港後再裝嵌,警方不評論整個集團是否瓦解,但警方與其他執法機構有密切聯絡,發現漏洞會去堵塞;重申裝槍、藏槍是嚴重罪行,最高可14年監禁。
李桂華指,同一般集運相似,這些郵包都是寄送去收發點,疑犯使用假名、假資料矇騙執法機構,警方花了些時間去偵破,但見到被捕人士投寄記錄 、現場搜出的證物以及過往行動中證物相對接近,判斷有集團利用郵包將槍械流入香港。今次搜出的配件都是從購物網站買回來。
李桂華指,雖然今次情報沒明顯指出槍械會如何使用,該集團過往計劃將槍械及爆炸品用於集會遊行期間,意圖製造混亂、襲擊警察及設施,警方有責任向公眾通報嚴重罪案,但並沒有叫市民不要去示威遊行,只是教市民遇過遇到混亂情況應該如何處理。
警方說,連串案件至今共有13人被捕,當中6人已被檢控,3人仍在拘留。高級督察張堃婷提及,去年12月8日警方檢獲短槍及超過100發子彈;9日檢獲2個土製炸彈;18日檢獲短槍及38發子彈;20日檢獲AR15長槍、短槍、超過250發子彈,當中有200發屬於AR15子彈。
建立時間:1830
更新時間: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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