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晚在大角咀拘捕2名17及23歲男子,報稱學生及無業,在他們兩個居住的單位中,搜出6枚汽油彈,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及利刀等武器,搜出一部改裝手提電話,可能用作引爆炸藥用途,與星期日旺角土製炸彈案使用的引爆器類同,又搜到3隻無人機及投擲器,根據初步調查,投擲器可安裝在無人機用作在空中投下物品,若物品具有殺傷力,跌落人煙稠密地區必定造成嚴重傷亡,不排除被捕者任何具體計劃,目前未有結論,警方強調,情報搜集及調查顯示,有核心暴徒正計劃致命襲擊,可能與恐怖主義接近,手法與國際恐怖襲擊類似,至於案件是否構成恐怖主義,要根據聯合國反恐條例,目前警方認為暫時未到恐怖主義程度,本港受恐襲威脅程度維持中度。
爆炸品處理課說,越來越多暴徒在衝擊中使用大量汽油彈,甚至演變成使用土製炸彈,令人擔憂,爆炸品爆炸過程充滿不穩定因素,殺傷力無定向及無差別,任何人都可能受傷害,十分危險,根據法例,任何人惡意引爆爆炸品,最高可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