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證實昨日在油麻地的行動中曾使用「閃光彈」。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解釋,昨日警方拘捕超過200人,在控制被捕人期間,有上千人在旁邊掟汽油彈和衝擊,甚至有機會搶犯,使用所謂「閃光彈」是要引開注意力,繼續處理被捕人。他強調,不論任何武器或方法,都是為了針對現場暴徒極端暴力行為,只有自稱不支持守法的人才會對警方武力有意見。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警方過去數星期在拘捕過程中,很多人不願意起身行,需要所謂「拖行」他們,不排除有人故意不合作,希望拖延時間等其他人拯救,批評他們太天真,指「走得一時,走不得一世」,前日所謂被營救的人亦已被捕。他又批評傳媒所謂「絕處逃生」只是縱容和包庇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