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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警方回應陳同佳擬自首說出獄人士有出入境自由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19日08:40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8日08:44

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引述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表示,願意承擔過錯,決定出獄後到台灣自首。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回應警方將如何跟進,說刑滿出獄人士具有出入境自由,警方沒有特別事情可以做,但如果有關人士認為出獄後自身安全有問題,可以聯絡警方,警方可以提供合適措施。

對於台灣的法務部指,可以向港方提供案件的有關證據,呼籲香港警方繼續扣押陳同佳調查,本港警方說香港是普通法地區,對證據移交的要求相當高,形容警方可以做的經已做了,亦看不到如何可以加長陳同佳刑期。

李桂華回應陳同佳擬自首說出獄人士有出入境自由(香港警察facebook)
李桂華回應陳同佳擬自首說出獄人士有出入境自由(香港警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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