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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評論半年用近1.6萬發催淚彈達軍事級別講法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10日09:00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09:08

警方過去半年使用了近1.6萬發催淚彈,有報道引述一名監警會成員形容情況「瘋了」,達到「軍事級別」。警方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回應指,有關說法是個人感受,指警方尊重有關人士表達意見的自由,不會評論。

汪威遜重申,因為有人違法、掟汽油彈、堵塞海底隧道等,警方無可選擇要處理大量暴徒,使用所需最低武力,催淚彈是其中一個選擇。他形容,今時今日太多抹黑警隊的假消息,令人產生誤解,呼籲市民要理解清楚有關言論的專業程度。

汪威遜不評論警方半年用近1.6萬發催淚彈達軍事級別講法 (香港警察facebook)
汪威遜不評論警方半年用近1.6萬發催淚彈達軍事級別講法 (香港警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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