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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搜出手槍子彈 五被告提堂 投訴遭警拳打腳踢 一度情緒激動抽泣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11:09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10:24

警方指周日國際人權日遊行前夕,破獲一槍械團伙,搜獲一支半自動手槍及過百發子彈,拘捕 7 男 4 女,當中 5 名男被告今天提堂,5人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四項罪名,暫毋須答辯,押後明年 2 月 18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做軍火鑒證等。首被告透過律師投訴周日遭警方拘捕時,警方曾關掉房間的燈,對他拳打腳踢,掩他口部及掌摑他等,並強逼他解鎖電話,及使用武力威嚇及誘使他錄口供。被告於庭上一度情緒激動及抽泣。

五名男被告分別為黃振強(無業,21歲)、吳智鴻(工程人員,23歲)、張俊富(公開大學學生,22歲)、張銘裕(無業,20歲)及嚴文謙(IVE學生,21歲)。五人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五人於今年 12 月 8 日,與其他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該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吳另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同日於北角一個單位內,無牌管有一支手槍、四個彈匣及106發子彈;以及一把武士刀及兩把軍刀。

張俊富亦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同日於荃灣一個單位內,管有一盒爆竹、一盒煙花、11 枝伸縮棍、1 枝雷射筆、4 枝辣椒噴霧及 1 盒裝有 13 件避彈衣陶瓷板,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

五名被告均有保釋申請,但遭控方反對,裁判官最終拒絕首三名被告保釋,但批准張銘裕及嚴文謙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遵守宵禁令等。其中一名被告獲保釋,在聲援者護送下離開法庭,庭外有十多名防暴警員戒備,有防暴警員曾表示「加油,倉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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