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如果將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直接提交立法會大會,將會是一個特別情況,亦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因為法案委員會用了一個月時間都未能選出主席,而有關做法亦是符合議事規則。他又表示,即使草案直上大會,議員依然有好多時間發表意見和討論,例如恢復二讀時,每個議員都可以發言,去到全體委員會審議時亦可以提出修訂。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表示,內會暫時未收到任何議員就法案委員會未來路向的意見,鑑於現時法案委員會失效,她希望未來一個星期與各議員一同決定如何開始審議條例草案。李慧琼又指,如果內會未能就法案委員會的路向達成共識,不排除會投票表決,而草案直上大會是其中一個選擇,但她強調議員支持直上大會並非代表支持政府現有的草案,在大會審議時依然可以提出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