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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射清真寺警員是否要停職? 警:無補於事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21日11:37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1日11:36

警方的水炮車昨日射向九龍清真寺引發爭議,警方今日在例行記者會被問及,既然警方都承認是「誤射」,是否會有警會要問責停職受查,警察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回應指,使用水炮車的行動並非車內的人去決定,「係咪要搵個人出嚟,話佢有無錯,應該停唔停職,我相信呢個對於點樣解決問題,係無補於事」。 

汪威遜表示,希望公眾明白警方執法方面確實有困難,會不斷檢討評估戰術,以動用水炮車而言,要配合整個行動需要,「唔係車入面個人去決定,架車幾時出」,亦有其他警員配合作警告等,以達到驅散的目的,所以不應該集中於是否要在車上找人問責甚至停職調查。

但他承認在水炮車上,有一名警署警長級的人,考慮整體安全和甚麼時候使用噴劑,強調該名警員要考慮很多因素,「係咪將個責任擺曬喺佢度,我又覺得唔係」。

汪威遜又表示,警方使用水炮車有戰術考慮,若改用人力警方防線和暴力示威者會很接近,磨擦衝突的機會就會相對提高,而為保障行動安全,在行動期間不可以讓示威人士在警方隊伍中間出現,所以事先會不斷警告,希望包括記者在內的人士盡快離開,「聽警方勸告,叫你離開嘅時候就離開」,強調明白記者在現場工作都有困難,但若記者不離開,逗留在水炮車和警方防暴隊中間是會有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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