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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聲稱無理被拘 入稟告「一哥」索償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9月18日19:05 • 發布於 2019年09月18日19:00
許智峯聲稱無理被拘 入稟告「一哥」索償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見圖)本周日晚上,在北角目睹十多名防暴警察疑對數名青年及一對夫婦不合理搜捕,嘗試上前調停,遭警方以阻差辦公罪拘捕,被拘押近三十八小時後「踢保」成功。許遂入稟區域法院,就人身傷害和非法拘留向警方索償。

原告人為許智峯,被告人為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入稟狀指,警方本月十五日晚上約十一時許在北角進行人群管制及驅散行動時,許在場處理市民求助,指揮官張志偉當時着許移動至馬寶道,許按照指示做後仍被警方以阻差辦公罪拘捕,被扣押三十八小時後獲無條件釋放。入稟狀亦指出,警方在無合理懷疑下指許有意圖地阻撓其執法行動,是次拘捕及非法禁錮屬違法,故興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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