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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中槍男被控企圖搶劫 官禁發布開槍警資料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0年06月02日15:24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2日08:23 • on.cc 東網
兩名被告周柏均(左)胡子鍵(右)今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李志湧攝)
兩名被告周柏均(左)胡子鍵(右)今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李志湧攝)

去年11月11日「三罷」行動期間,西灣河發生警務人員開槍射傷示威者的事件,中槍男子被控企圖搶劫、阻差辦公罪和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案件今日(2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中槍男子和同案另1名被告暫時時毋須答辯,各獲准以現金和人事共8000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再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裁判官又頒下匿名令,禁止發布開槍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

2名被告依次為21歲被告周柏均,及20歲胡子鍵,均報稱是學生。2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A;企圖劫去A的一枝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認為案情嚴重,呈上傳媒攝得的錄影片段截圖,指事發當日A協助清理路障,期間有人大叫「唔好畀佢走!」亦有人手持棍狀物體向A推進。A其後拔槍試圖制服一名男子,當他與該名男子糾纏時,首被告疑2度做出抓住手槍的動作,A「千均一髮」情況下開槍,中槍後被告曾試圖繞過救護車逃走。而次被告亦涉嫌在過程中做出搶槍的動作。

辯方則反指,A當時曾用右手拿手槍指向一名在逃男子的心口,左手握頸,將其拉往他的身邊,質疑他是否在正當執行職務。辯方又透露,2名被告事後均需接受心理輔導,其中首被告更因受槍傷影響,右腎及部分肝臟需切除,不能長期站立,被告沒有重犯或潛逃風險。裁判官最終批准2人擔保外出。

此外,控方申請將A匿名,指事後A、其妻子和女兒的個人資料被「起底」,有人包圍女兒就讀的學校,甚至透過信件、電話訊息、電郵等,恐嚇A「全家去死,唔死慘過死」,揚言「血債血償」,A又收到並非由他們填寫的器官捐贈卡、銀行借貸資料、保險單等,相信有人盜用他們的資料,形容A一家活在恐懼中,需接受心理輔導。

裁判官指隨着案件被帶上庭,料另一輪針對A的攻擊很大機會發生,又形容A的家人是無辜,最終頒下匿名令,禁止報道A、其妻子和女兒的姓名、住址、照片,以及他們的工作地點或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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