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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老師涉非禮 11歲女生供稱:佢摸我胸後偷笑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19年05月23日13:54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3日09:03 • on.cc 東網
被告李逸康(右)應訊後離開法庭。(李家翹攝)
被告李逸康(右)應訊後離開法庭。(李家翹攝)

待升小六女生報稱去年暑假於補習社,三度遭30歲男補習老師伸手入衣內摸胸。涉案補習老師李逸康被控3項非禮罪,指他去年7月至8月的某3天,在黃大仙區某補習社先後非禮女童X。他否認控罪,案件今(23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女事主X事發時11歲,庭上今先播放X的錄影會面片段,她指去年7月第一次遭非禮當天,她與3名男同學正在補習社做功課,期間3名男同學往洗手間,此時被告突然走近,雙手伸入她上衣內摸胸及摸肚等位置的「肉仔」,雙手「成身都有摸」。X稱曾經反抗,但「推開佢又伸入嚟」,被告還不停笑,表示「唔錯喎」。被告當天摸X約5分鐘才收手,X不敢把事件告知他人。

X在片段續指,被告同月再在補習社伸手入她衣內,摸胸及腹約3分鐘,當時有一名小一學生在場。X指當時曾想過,若被告摸超過10分鐘便會告知爸爸。X又指,被告去年8月又伸手入她衣內按胸,X曾踢被告一腳反抗,但反遭被告腳踢還擊。X一直沒將事件透露,直至同年12月,當有社工教導她要保護自己、不要獨自跟「怪叔叔」出街時,X才告知社工。

X今透過視像作供指,她遭第三次非禮後仍繼續於該補習社補習,事隔一個月後,她感到事件「喺心翳住」,不想繼續留在該補習社,故告知父母。當被問及為何遲遲不告知父母,X指事發時母親在內地,又形容父親性格衝動,憂慮父親一旦向被告追究,會「成個商場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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