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於去年 9 月 1 日發起再堵塞機場,示威者以不同方式撤退,警方在大圍等區派出防暴警員搜捕,一女一男被控當晚於大圍港鐵站襲警,案件今(2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涉被襲的兩警分別匿名為「A 及 B」,辯方表示沒有反對,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批准。
兩被告依次為女文員盧錦玲(42 歲)及男文員利尚寯(32 歲),二人各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二人於去年 9 月 1 日在港鐵大圍站,分別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A 及 B。據悉,案發於當晚約 9 時,盧被捕後,利被指上前襲警。
案件押後至 5 月 11 日於沙田法院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兩被告獲准各以 5,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晚 11 時至翌朝 6 時宵禁,以及每星期兩天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STCC4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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