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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香樓後人非禮劍道女‬學員罪成 官指監禁無可避免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4月18日09:03 • 發布於 2019年04月18日08:56
顏尊理需還柙候判。資料圖片

香港老字號茶樓蓮香樓後人暨金剛劍道會創辦人68歲顏尊理,涉嫌‬於去年9月在‪黃大仙工廈的辦公室內非禮其22歲劍道女‬學員,即為女方按摩時趁機觸碰其陰部、臀部及胸部。黃國輝裁判官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顏尊理非禮罪罪成,案件押後至5月8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柙候判。
黃官裁決時指出,被告作供時指女事主X為了讓其學會不用交2017及2018年度的劍道學會會費,直接向被告稱:「我幫你做野啦,唔好收我錢啦」,又稱:「可唔可以俾地方我住」。黃官指種種證據顯示二人毫不熟絡,二人從未聯絡之餘被告亦沒有向X追討其大學學會共9000元的兩年會費,故認為被告說法完全不合符情理,不可靠,極度牽強,難以置信,更自相矛盾。相反地,女事主X的證供清楚直接,在盤問下毫不動搖,故令黃官認為X必定親歷其境,亦是實話實說毫無誇大。
辯方大律師傅昶生為被告‪顏尊理求情時表示,顏的家人均指他是一位「好父親」及「好丈夫」,家庭相處和睦。而且多名授教於被告的劍道學徒亦指他是一名亦師亦友的「好好先生」。辯方指被告對推廣劍道不遺餘力,教授數間大學外,收到的每年4500元會費連預約場地的費用也不夠。辯方希望黃官考慮被告年紀大,身體差並患有痛風,而且猥褻程度只是觸碰外陰,受害女子亦是成年人故傷害不大,故希望黃官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被黃官果斷拒絕。
黃官指監禁無可避免,唯一會在考慮被告背景後,將會衡量其監禁的長度,亦因案件嚴重而拒絕被告擔保,現押後案件5月8日判刑,並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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