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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12萬呎綠化地偷步填平 被勒令3個月內復原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19年11月22日09:08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2日09:08 • on.cc 東網
違法填土問題屢見不鮮。
違法填土問題屢見不鮮。

新界土地違法填土問題屢見不鮮,規劃署確認落馬洲一幅12萬平方呎、正申請改作「農業」用途的綠化土地,在未獲城規會審批前已偷步填平。規劃署昨(21日)已向該土地註冊擁有人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勒令中止填土工程並於3個月內恢復原狀。

涉事土地位於落馬洲洲頭西路,根據城規會網頁顯示,申請人今年10月24日向城規會提交申請,要求批給准許於申請地點作擬議填土約1米,以作准許的農業用途。申請地點可從落馬洲路經地區小徑前往,地盤面積近12萬平方呎。申請開放予公眾提交意見,原定今日(22日)截止,至下月13日城規會開會審議,但有人發現有關土地已遭偷步填平。

規劃署回覆指,有關地點位處於《新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YL-ST/8》的「綠化地帶」內。規劃署在9月巡查中發現,有關地點有填土工程。經過調查後,有關的填土工程屬《城市規劃條例》定義下的違例發展。規劃事務監督巳於本月1日及21日分別向有關土地的註冊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及「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中止有關填土的工程並於3個月內將有關地點恢復原狀。

規劃署強調,根據城規條例,即使有關人士已就該違例發展提交規劃申請,亦不會被視作已採取合理步驟以符合有關通知書的規定。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該地點的狀況。如不遵照有關通知書的規定辦理,規劃事務監督會向有關人士作進一步的執管或檢控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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