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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人權組織指BNO平權有突破進展 曾擁CUKC身份1983年前出生的香港人或享有居英權

U Travel

更新於 2019年12月05日11:55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5日09:00

近日不斷有BNO平權的好消息傳出,位於倫敦的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日前在Facebook專頁上透露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的平權之路或取得重大突破,他們在一些報告中發現在1983年1月1日前曾擁有CUKC(英國及殖民地公民)身份的香港人,或許可以重新取得CUKC的全部權利,包括享有居英權。

延伸閱讀:英國自民黨將BNO平權納入選舉政綱 承諾重啟港人BNO申請及爭取平權

在殖民年代,其實於1983年1月1日前出生的香港人並非為BNO身份,而是所謂的CUKC(英國及殖民地公民)身份,享有英國自由入境權、居英權及英國工作的權利。不過英國政府通過《1981年英國國籍法案》後將當時唯一的CUKC身份重新分為三類,包括BC(英國公民)、BDTC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及BOC(英國海外公民),1983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香港人就轉為BDTC身份。如成功為曾持有CUKC身份的香港人爭取平權,即1983年1月1日前出生的香港人將享有原有權利。

《中英聯合聲明》備忘錄訂明香港人在1997年7月1日回歸中國後就不再有BDTC身份,但可以繼續使用英國政府簽發的BNO護照。現時持有BNO未有居英權及在英國工作的權利,但在BNO有簽證待遇國家可向當地英國領事館求助,而香港及內地則不包括。申請條件為曾於1997年7月1日前成功申請過 BNO 的香港人,即使BNO早已過期,都能申請續領。BNO不接受新申請,因此從未持有過BNO,或1997年7月1日或以後出生的香港人均不能申請。但擁有BNO的家長如曾經在護照內的「included child」一欄填寫過當時未滿16歲子女的姓名,即使子女從未申請亦會擁有申請BNO的資格。

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在帖文特意感謝英國保守黨議員Steve Double代表他們向英國內政部對BNO平權持續進行溝通,以及不少英國國會議員為BNO平權發聲。

來源:FB@Hong Kong WatchGov UK《中英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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