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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3女童性交1人成孕 27歲積犯判囚9年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19年12月12日02:42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2日02:42 • on.cc 東網
被告黎永達承認5項與女童非法性交罪,高院法官今判監9年。
被告黎永達承認5項與女童非法性交罪,高院法官今判監9年。

曾因與女童非法性交而被判監的建築工人,刑滿出獄後再先後與3名年僅12至14歲的女童非法性交,期間與其中1名14歲女童同居,女童去年更因此誕下1名嬰孩。27歲被告黎永達早前承認5項與女童非法性交罪,高院法官今(12日)就5罪共判監9年。

案情指,3名事主分別以Z、Y及X作代號。Z於03年9月出生,她於前年初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不久與被告成為情侶。前年7月,Z由院舍搬走並與被告同居。被告承認在前年9月與11月,曾兩次與Z性交,其中第二次沒用避孕套。兩次性交時,Z分別13及14歲。Z於前年12月懷孕,將事情告知社工。她於去年8月誕下嬰孩,嬰孩現交由寄養家長照顧。

Y於05年出生,案發時僅12歲。去年2月,Y兩次在深夜與被告逛街,其後在被告住所度宿。上樓後,Y與被告同睡梳化及性交。X同樣於05年出生,事發時也是12歲。去年5月某晚,X打電話約女性朋友逛街,對方叫了被告到X樓下接載X。X與被告見面後,被告建議買啤酒去公園喝。他們到公園後被告突表示他與女友爭執,又說對X有好感,乘機非禮X,兩人在公園內性交。

X在事發後數星期因升學需要驗身,才將事件告訴醫生。被告去年6月14日被捕,他承認3項與未滿13歲女童(Y及X)非法性交,和2項與未滿16歲女童(Z)非法性交罪。

據控方資料顯示,被告由09年起犯事,曾有刑毀、搶劫和普通襲擊的前科,他於14年更因與未滿13歲女童非法性交罪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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