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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案死者取支票失蹤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14日18:56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4日19: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名無業男涉在荃灣工廈謀殺二十八歲男子,並以石棺藏屍,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三被告否認一項謀殺罪,控方開案陳詞指三男是神秘犯罪組織「THERE」的成員,與關鍵污點證人「小草」何菱瑜同住在案發單位,而獲得組織命令指殺害本案死者便能瓜分三千萬美金,遂對死者產生殺機。死者生前女友則指死者當日去面見其中一名被告阿T,以取得約五百萬元的支票,及後死者便失去聯絡,女友則報警處理。

三名被告依次為,二十七歲首被告曾祥欣(綽號:阿T,見圖中)、二十二歲次被告劉錫豪(綽號:阿豪)及二十四歲第三被告張善恒(綽號:阿K),被控於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綽號:阿 J)。

阿T及阿K在案發當日早上一同出發到荃灣Citywalk 荃新天地接阿J到DAN 6單位,並把哥羅芳滴到黑色內褲上迷暈阿J。「小草」在閣樓房中聽到夾雜粗口的噪音後得知阿J已死亡,而「小草」因膽戰心驚而躲在房中裝睡,依稀聽到三人商量如何棄置死者遺體,以垃圾袋、木板和英泥封屍。

死者張萬里生前的同居女友郭琪恩作供稱,二人當年購入位於長沙灣某單位置業,並以五百三十八萬元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張在案發當日身穿黑色西裝去見工,然後找阿T以取得約五百萬元的支票。

郭久久不知張的下落後致電阿T查詢張的去向,阿T只稱張已經離去並叫郭不要報警。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五九——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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