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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灣邨3周大男嬰猝死 揭母親懷孕時未夠16歲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05日12:38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5日12:38
石排灣邨男嬰昏迷送院不治。
男嬰昏迷送院救治,惜不治。
嬰兒昏迷送院救治。
石排灣邨
石排灣邨
石排灣邨

香港仔石排灣邨碧輝樓,中午12時半,警方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未滿月的男嬰昏迷不醒。警方及救救護員到場,將男嬰送往瑪麗醫院救治,不幸經搶救後不治。警方正調查事件。
警方約中午12時半接獲16歲母親報案,指發現其3個星期大兒子在單位暈倒。男嬰昏迷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後,於下午1時12分被證實死亡。
警方初步調查後相信男嬰死因沒有可疑,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警方初步調查亦發現少女懷孕時未足16歲,案件列作「有人暈倒-送院時死亡」及「暫列與年齡在十六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建立時間14:23
更新時間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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