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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拒梁麗幗入境 指危害公眾秩序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1月16日08:31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6日08:15

港大校園電視台報道,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學聯前常委梁麗幗,今天入境澳門被拒。負責出入境事務的澳門治安警察局,根據《內部保安綱要法》禁止梁麗幗入境。澳門治安警察局指有強烈跡象顯示她會從事危害澳門公眾秩序的活動,即時遣返。

根據港大校園電視台帖文,梁麗幗今日中午入境澳門時,被治安警察局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第 17 條第 1 款第 4 項為由,在下午 1:10 阻止梁麗幗入境。該條法例指,在執行內部保安工作時,警察當局在有關權限的範圍內,並在不妨礙遵守法律的情況下,得命令採取下列警察預防措施,包括阻止對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或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或被視為涉嫌與包括國際恐怖主義在內的跨境犯罪有關的非本地居民,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將其驅逐出境。

港大校園電視指,梁麗幗並非首位被拒入境澳門的港大學生會中央幹事,2015年度外務秘書黎的琛,亦曾於 2016 年 9 月被澳門政府以同樣理由拒絕入境。

梁麗幗在雨傘運動期間,是學聯和政府談判的五名學生代表之一,她現時在本地律師樓全職工作,半工讀法學專業證書(PCLL)。過去一年,不少傘運及旺角騷亂的抗爭者被檢控,她多次以辯方律師團隊身份在庭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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