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與女兒潘穎欣持有的屯門海詩別墅三號屋,本月以2,400萬港元轉讓,將女兒潘穎欣「除名」。
潘樂陶於2012年10月以2,700.9萬元購入上址,於同年11月加入女兒潘穎欣名字共同持有。而今次轉讓做價較買入價低逾300萬元,該物業現由潘樂陶一人持有。
資料顯示,上述物業去年因涉嫌僭建水池和排水系統,被法庭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判罰款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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