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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港鐵縱火案 引火者被裁定自殺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7月19日19:51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9日19:00
■港鐵車廂十九死傷縱火案,疑犯張錦輝燒傷留院約三個月後不治。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二月傍晚下班繁忙時段,港鐵車廂發生十九人死傷嚴重縱火案,患有妄想症的疑犯張錦輝燒傷留院約三個月後不治,終年六十一歲,死因庭就其死因召開研訊。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一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張死於自殺,並推斷張當時屬精神紊亂。陪審團向醫管局建議處理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醫院可設立與醫生、社工及患者家人的會面機制,並保存相關記錄供評估及參考。醫管局回應表示會詳細研究,及跟進死因裁判庭建議。

陪審團向醫管局作出一項建議,對於嚴重精神病患者,例如有暴力傾向的患者,醫院及有關部門應設立醫生、社工及患者家人的會面機制,並保存會面記錄供評估及參考。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讚揚陪審團的建議切實可行,希望醫管局接納及實行相關建議。

陪審團裁定張於一七年五月十四日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因廣泛性燒傷引致支氣管肺炎而離世。同時裁定張於同年二月十日晚上七時十一分左右,在港鐵荃灣線由金鐘駛往尖沙嘴方向列車的第一卡車廂內,拿出天拿水向自己及旁人潑濺,並點火引致火警導致燒傷。陪審團一致裁定張死於自殺,並推斷他當時精神紊亂。

高官表示警方應向案發日協助乘客的市民給予支持及鼓勵,特別是鄧廣坤、鄭澤然等人,強調若非車廂內有熱心市民阻止,或會有更多人命傷亡,後果不堪設想。

醫管局回應表示會跟進死因庭之建議,並提到醫護人員會根據患者病情的嚴重程度及需要,提供適切的住院、門診、日間康復訓練及社區支援服務。如有需要,醫護人員亦會轉介患者至社會福利署等其他相關機構,並與區內社區夥伴合作,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相關支援。

醫管局自一○/一一年度起,已分階段推行「個案管理計畫」,為居於社區的嚴重精神病患者提供深入、持續及個人化的支援,也會向照顧者及家人提供適當的支援及意見。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九七四——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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