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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摸胸撩私處非禮保姆女兒 七旬翁:如果你夠18歲我就會放入去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8月26日06:55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6日06:27
被告徐龍貴。

78歲前製衣廠東主涉嫌30年前兩度非禮私家保姆的女兒,手法包括隔衣撫摸對方胸脯,和手指撩私處等等。現齡逾40歲的事主前年受「Metoo」運動所啓發,報警公開自己經歷。老翁否認兩項非禮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事主隔著屏風供稱自己受害時分別只有小五和中一,在第二次非禮事件中,被告更一度捉著事主的手觸摸自己陽具,說:「如果你夠18歲,我就會放入去。」
兩宗懷疑非禮事件分別在1985和87年的暑假發生。事主供稱1985年暑假某天,與母親到訪被告家,當時母親是被告徐龍貴,徐家的保姆。被告趁事主母親出外時,將事主拉入房中,然後隔著衣物撫摸事主的胸脯和下體,歷時5分鐘。事主雖然不情願,但沒有表現出來,當時只覺得:「點解會咁、唔知做乜」。
事主續稱,1987年的某天被告約見事主,翌日事主穿著校服赴約,然後被帶到一處酒店大堂。事主稱自己當時不知道該地方是酒店,與被告上樓後,遭對方隔衣摸胸並遭脫下內褲,此時被告也脫下自己的內褲。被告又將手指伸入事主的陰道口,事主有喊「唔好」並推開他,惟被告仍然捉著她的手觸摸自己的陽具,介紹說「你睇下,這就是龜頭」。事主縮手不果,被告又說「如果你18歲,我就放入去。」事主當時不明所以。事件歷時30分鐘,被告離開前給了事主2至300元。
事主當時怕母親丟失工作,故作啞忍,直到前年受「Metoo」女運動員啓發決定頂證被告。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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