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消防處認曾借出 2 車予警方 非作喬裝掩護 指示威者截查緊急車輛礙救護服務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24日08:54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4日08:40

網上近日有指消防處車輛借予警方進行拘捕、驅散等行動,消防處今日澄清,未曾借予任何前線消防車或救護車予警方,但承認曾借出兩架 24 座多用途小巴予警方,強調消防處的徽章及車牌已移除,不涉及喬裝及掩護行動。處方又指,6 月至今共收到 718 宗聚眾活動的火警服務及 1030 宗緊急救護服務,其中 10 月三場大型聚眾活動中均未能達到 92.5% 在六分鐘到達現場的服務承諾,其中 10 月 4 日更只有 49.52% 達標,呼籲示威人士不要影響緊急服務。

消防處今午召開記者會,副消防總長(總部)陳慶勇表示,由 6 月開始共收到聚眾活動的 718 宗火警服務及 1030 宗緊急救護服務。他指,縱火及堵塞道路會影響緊急服務及調配,其中 10 月 1 日、4 日及 20 日的三場聚眾活動中,消防處達到服務承諾分別只有 71.53%、49.52% 及 62.38%,三日共有 181 宗火警未能達到服務承諾,即六分鐘內到達現場,亦未能達到 92.5% 的服務承諾。 

斥示威者地舖縱火 罔顧樓上住戶性命

陳慶勇指,若發生大火及堵路,後果是不堪設想,而本港不是樓宇是綜合性用途,若地鋪縱火,是罔顧樓上住戶性命,呼籲市民若發現縱火不應圍觀,附近的門窗要關閉,平日亦要留意消防系統是否正常,及確保走火通道暢通。

被問及消防處是否曾借出車輛予警方,陳慶勇指消防處未曾借出前線消防車及救護車,但曾在八月至九月借出 2 架 24 座的多用途車,外型像一架小巴,「但消防處的徽章及消防處的 F 牌已移除,外型上只不過係一架普通 24 座小巴,唔係喬裝及掩護行動。」至於租出的車輛有何用途,陳慶防估計先用做運送服務,但實際作用須由警方解答。

至於被指 6 輪「泵車」進入警車車隊,陳慶勇解釋「泵車」是因應要求而設在警方後排,不涉及以消防車開路,只會用作戒備,例如因應有人投擲汽油彈而提供滅火服務、清洗腐蝕性液體等,強調警員、記者、示威人士等亦會提供服務。

示威者截查緊急車輛 阻礙緊急救護服務

署理分區指揮官(九龍南)張廣源指,10 月 20 日九龍區共有 109 宗火警,當中 77 宗牽涉聚眾活動,其中 56 宗未能在 6 分鐘內到達現場,平均延誤了 20 分鐘。他舉例,其中一輛流動指揮車在廣東道被人攔截 10 多分鐘,消防員須打開工具箱供檢查後才獲放行。

副救護總長曾敏霞稱,有示威者最近會截查緊急車輛,此舉會阻礙緊急救護服務,且由於交通燈被破壞,導致路面阻塞,其中 10 月截至昨日,九龍區共有 1657 次緊急救護服務未能在 12 分鐘的服務承諾下到達現場,較去年同期增加 648 宗。

她澄清,救護車不會借予警員作拘捕用途,若警員出現在救護上,則因為包括警員受傷、因刑事罪行而跟車調查、陪同被捕人士送院,或協助處理精神病人或醉酒人士等,而首三宗情況在 10 月 20 日的示威衝突中亦有出現。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