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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被指藏汽油彈 高院續拒保釋須還柙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08:32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08:28

一名 33 歲消防員被控上月 10 日在旺角警民衝突中,藏有四支汽油彈、鐵筆、鐵錘及摺刀等,他被控一項襲警、一項抗拒警務人員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今天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

33 歲被告方志雄被捕後需留院缺席提訊,上月 19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當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21 日,以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以案情嚴重為由,拒絕涉案消防員保釋。今天被告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法官彭寶琴指被告重犯機會高,拒絕保釋申請,被告繼續交懲教署看管。

控罪指,被告在今年 11 月 10 日,在旺角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署理警長X;在上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 4 支汽油彈、1 支鐵筆、1 個鐵錘及 1 把摺刀,意圖作非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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