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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日費計劃被指逾期 市民過深圳3分鐘收$1500漫遊費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1月15日02:46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5日02:21
消委會呼籲,消費者選購數據漫遊定額計劃時,應留意定額日費計劃的開始及結束時間。

消委會調查7間流動服務營辦商,共79個定額收費數據漫遊計劃,發現30個預先購買或申請指定日數的計劃,雖然價錢比直接使用「定額日費計劃」低,每日平均費用可低至8.5元至最高57.6元,惟此類計劃均設使用期限及數據使用量上限。其中5個計劃需於申請後30日內啟用,並按已選取的計劃收費,逾期會被自動取消;其餘計劃亦須於1年內或於下一個3月31日或之前使用。同時消費者需注意,除非已事先登記「定額日費計劃」,當用畢「數據漫遊組合」內所有預訂日數後,其中26個計劃會按標準收費計算隨後的漫遊數據用量,因此消費者應時刻留意使用情況。
消委會表示,購買或申請這類漫遊數據計劃,一般只要在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內,完成簡單的一、兩個步驟便可,消費者不應因此而掉以輕心,確認前必須細閱服務條款,並確定收費細則和有效期限等合符個人需要,完成後亦要保留相關單據及螢幕截圖以作為憑證。另外,消費者選購數據漫遊定額計劃時,應留意定額日費計劃的開始及結束時間、所有目的地的收費是否相同,以及計劃是否只適用於某一指定網絡;若選用預付式服務計劃時,消費者應避免一次過預繳過多金額及留意服務期限。
消委會早前接獲一宗投訴個案,李小姐於2年前申請了B營辦商的日費計劃,早前到訪深圳,不到2分鐘就收到由B營辦商發出的600元數據漫遊收費短訊提示,再過1分鐘李小姐又收到短訊,提示數據漫遊費已達1400元,以及暫停其數據漫遊功能。及後李小姐再收到2個短訊,一個提示李小姐申請日費計劃,另一個提示數據漫遊費已逾4,500元。
李小姐回港後作出投訴,B營辦商表示當年日費計劃的申請都設有時效並已過期,如李小姐為本地月費計劃續約,B營辦商願意減收一半爭議的數據漫遊費。李小姐無法證明當時的日費計劃設有時效,而且十分不滿B營辦商通知暫停其數據漫遊功能後仍繼續收取費用,以及要挾續約。
經消委會多番調停,B營辦商和李小姐最終達成協議,李小姐只需支付3成有關數據漫遊費用,亦毋須繼續履行本地月費計劃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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