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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數據漫遊日費差異可達9倍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1月16日02:00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5日02:04

消委會檢視市面七間流動服務營辦商,共79個定額收費數據漫遊計劃,發現收費差異懸殊外,不同計劃對同日過境不同國家的收費標準,以至對使用漫遊「一日」的定義均不盡相同,易令消費者混淆。消委會指,同樣適用於内地的日費計劃,收費介乎20元至198元,相差近9倍;至於歐洲漫遊數據日費計劃,只有一個於同日往返歐洲各國,只收取一次費用;有三個計劃會於每次過境,都按「新一日」收取費用。

消委會又發現,數據漫遊計劃的使用日數計算各有不同,部分由開始使用起計,直至當日午夜為一日;有個別會按當地時間計算;部分會按香港時間計算,做法混亂,個別計劃由使用起計的24小時定為一日,做法相對簡單,建議消費者選用服務時,留意條款及收費細則。

消委會指數據漫遊日費差異可達9倍 (消委會網頁)
消委會指數據漫遊日費差異可達9倍 (消委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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