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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接近內地邊境或被收數據漫遊費 男子行八仙嶺焗交$200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1月15日02:47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5日02:10
八仙嶺。資料圖片

現時不少消費者外遊時會使用定額收費數據漫遊服務計劃、預付智能卡的數據服務或Wi-Fi蛋,以避免因使用本身的流動通訊月費計劃下,按用量計算的數據漫遊服務而招致震撼帳單。不過消委會調查發現,即使消費者已選購漫遊服務,外遊時手機網絡亦有機會自動「跳網」至其他訊號較強的非指定網絡,最終導致天價賬單。
調查發現,7間流動服務營辦商,包括「3香港」、「自由鳥」、「中國移動」、「csl/1010」、「香港寬頻」、「SmarTone」、「新移動通訊」,均聲稱透過旗下的月費計劃使用數據漫遊服務,用戶的手機便會自動連接至當地的合作營辦商。但「香港寬頻」向消委會表示,旗下的中國移動網絡的用戶所到達的地區若沒有合作營辦商的網絡覆蓋,數據漫遊費用有機會按用量收費。其餘6間營辦商聲稱使用定額收費數據漫遊服務計劃的用戶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被連接至非合作營辦商的網絡。
話雖如此,通訊事務管理局於其網頁提醒消費者,外遊時如把手機設定為「自動」選擇網絡,當已接駁網絡的訊號轉弱時,可能出現「跳網」的情況,即手機有機會接上其他訊號較強的非指定網絡,因此消費者應將手機設定為手動選擇網絡,將手機接駁的網絡鎖定於指定網絡。
另外,接近內地邊境的網絡連接不少消費者假日喜歡行山郊遊,部分路線或因接近內地邊境,令已啟用漫遊功能的用戶有機會被收取數據漫遊費。在本港使用流動通訊時,消委會建議,長期關閉手機上的數據漫遊功能,避免接近邊境時手機自動使用了較強的內地網絡而產生數據漫遊費用,用戶可以在外遊期間才重啟手機上的數據漫遊功能。
消委會曾接獲個案,張先生早前收到C營辦商發出的月費帳單,發現被收取200多元數據漫遊費。張先生翻查資料,確定使用數據漫遊當日並無離境,只是曾到八仙嶺行山,認為C營辦商收費無理。經消委會調停後,C營辦商同意豁免是次數據漫遊費用,另建議張先生全面暫停漫遊功能,以免日後產生同類收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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