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月就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的判詞,形容被告「情操高尚」,引起爭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表聲明,指法官或司法人員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有機會損害不偏不倚形象,影響公信力,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馬道立指,司法機構獨立及公正的執行司法工作,是香港法治的基石,法官必須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當中重要一環是法官絕對不可偏頗,觀感上亦不可對任何有偏頗,所以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避免就社會一些具爭議性,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政見,若法庭要就具爭議性的政治議題發表意見,必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不能超過合理需要。
若不依循這些原則,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獨立運作及公正信心,法官或司法人員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可能損害不偏不倚的形象,亦會影響他審理與他個人政治立場有關案件的公信力。
馬道立和郭偉健傾談過,提醒他注意這些原則,他就暫人案判詞引起爭議,是因為判詞可能令人合理認為,郭偉健無遵守這些原則,給人偏頗的觀感,郭偉健自己亦同意;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得馬道立同意後,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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