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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梁國雄:高院裁緊急法違憲還港人公道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1月19日05:50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8日06:06

高等法院頒下書面裁決,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違反《基本法》下的憲制架構,屬於違憲,而《禁止蒙面規例》部分條文,不符合相稱性。司法覆核申請人之一的社民連梁國雄認為,裁決是還香港人一個公道,指政府當初執意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令局勢加溫,所造成的傷害無法逆轉,加上理工大學衝突持續,他不會形容勝訴等同打勝仗。梁國雄參與區議會選舉土瓜灣北選區,同區候選人是李慧琼。

高等法院的判詞提到,《緊急法》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任何危害公安的情況,訂立規例,不符合《基本法》條文,裁定違憲。至於《禁止蒙面規例》部份條文,不符合相稱性,包括訂明在未經批准集結、合法集會及合法遊行下禁止蒙面,以及容許警方有權在公眾地方要求人士除去蒙面物品,判詞認為條文對基本權利所施加的限制,超乎所達致目的合理所需。

梁國雄表示高院的裁決是還香港人公道 (商台新聞 陳潔攝)
梁國雄表示高院的裁決是還香港人公道 (商台新聞 陳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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