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周五邀請全體區議員,今晚 7 時到 9 時對話兩小時,有計劃出席的區議員,下午收到民政事務處發出的「場地守則」,指參加者不可以帶任何「主辨單位認為」可能會影響活動,或滋擾、不便或危險的物品,例如頭盔、擴音器,不可以派傳單,不可以以「任何方式」妨礙活動或干擾其他參加者,若違反的人可能會拒絕入場、趕走,離場後不能重返會場。
另外沙田區議員黎梓恩傍晚在 fb 發相,指這「對話會」想提問要抽簽;亦有區議員透露,要坐政府專車到場,不可以自行前往。
據區議員收到的「場地守則」,列明主辦單位可以拒絕不遵守的人士登記、進場、或請其離開,亦訂明多樣物品不可以帶進會場,物件要先存放,活動結束後才可取回,守則亦禁止故意阻塞入口、出口、樓梯、通道、緊急出口等,場內禁止錄音、錄影及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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