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李柱銘:法工委聲明概念錯誤 嚴重衝擊法治 高院裁決「完全正確」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1月19日11:44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9日11:44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今(19日)表示,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禁蒙面法》屬違憲,是嚴重削弱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又指香港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今回應指,法工委的聲明概念錯誤,對香港的法制有「嚴重的衝擊」,認為高等法院的裁定是「完全正確」。

李柱銘指,根據1999年的吳嘉玲案,終審法院清楚表明, 香港法庭有審核權,全國人大則無法審判香港的案件,只能釋法。雖然人大常委有權就《基本法》釋法,但不存在第二機構可以把香港的獨立司法權拿回去給自己用。李指,法工委的聲明概念錯誤,言論很嚴重,對香港的法制有「嚴重的衝擊」。

李柱銘又指,根據《基本法》的規定,雖然有提到香港回歸前的法例是可以在回歸後沿用,但《基本法》列明了,香港特區立法程序是要交由立法會通過。李強調仼何新增的刑事,必須通過立法會,但《禁蒙面法》卻未有交由立法會通過,故高等法院的裁定是「完全正確」。

高等法院昨(18日)裁定,《緊急法》賦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任何危害公安情況訂立規例方面,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裁定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所需,屬於違憲。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今表示,判決嚴重削弱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又指香港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