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旺角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彈殼 聲稱當手信及飲用容器 俄羅斯男被罰款三千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1月22日06:36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2日05:42

30 歲俄羅斯籍男子在訪港期間,於旺角衝突現場拾獲催淚彈及橡膠子彈殼,聲稱出於好奇,打算帶回國當作手信或飲用容器。離港時,因主動向地勤職員查問能否將彈殼手提上機,而被揭發事件,遭對方報警求助。男子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今(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並承認控罪。裁判官指被告出於無知才犯案,判罰款 3 千元。

俄羅斯籍被告 Startsev Aleksandr,報稱仼鎖匠,辯方在庭上透露為工程師,被控於本年 11 月 20 日,在香港國際機場 1 號客運大樓第七層(非禁區)代理辦登機櫃位 E17 無牌管有彈藥,即 4 枚催淚煙彈殼及 3 枚橡膠子彈彈殼。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為訪港旅客,只是路經該處,並無參與仼何香港的示威活動,因為無知,不熟香港法律,好奇才拾起有關彈殼,希望當作手信或飲用容器,無意圖利用涉案彈藥危害他人,希望法庭能以罰款形式處理。

裁判官接納辯方的說法,指出現時無證據顯示被告會利用涉案彈藥,認為他是無知才犯案,故判被告罰款 3 千元。

較早前亦有報稱記者的男子,因被發現藏有催淚彈、海綿彈及橡膠子彈彈殼,以及已碎裂手擲式催淚彈,共 40 枚,同樣被控以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名,卻不獲保釋,須還押至明年一月中旬再訊。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