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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限部份傳媒查選民登記冊 記協斥變相推官方發證及識別制度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5月31日14:46 • 發布於 2020年05月31日14:32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去年提司法覆核,指有鑑於警員遭惡意「起底」,要求禁止選管會披露列有選民姓名及地址的選民登記冊開放予公眾查閱,但被判敗訴,傳媒有仍有權查閱登記冊,但政府卻指僅容許向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之傳媒所派出的記者查閱。記協今日致函特首,擔心政府藉此將記者的定義收窄,變相在港推行官方發證及識別制度。

記協引述法庭重申,傳媒藉查閱選民名冊,曾揭露種票等種種不法操作,對於維持選舉公平及公正性,扮演重要監察角色,因此裁定傳媒工作者(member of the press)可以獲得豁免,可以查閱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地方選區之選民名冊,法院並未對傳媒工作者之定義作出任何限制。

記協批評,當局的決定令未獲政府認證的新聞工作者無法查閱選民名冊及防止選舉舞弊,勢將削弱傳媒對選舉之監察,該會表明不能接受此安排和定義。

信中指,政府的決定是有違上訴庭豁免傳媒進行監察之精神,且變相的官方記者認證,指如今卻用以限制誰人有權查閱選民登記冊的準則,令人擔心政府藉此將記者的定義收窄,變相在港推行官方發證及識別制度。

對於政府的決定,記協批評政府決策過程不符程序公義,指當局劃線前未曾諮詢記協或任何傳媒機構,且記協於上訴庭聆訊前不足廿四小時,方從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致法庭之信件中,得知有關決定,在行業無從提供意見的情況下,當局單方面決定了一個只有政府有話事權的記者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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