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曾承諾每月現身立法會,以「短問短答」形式接受立法會議員質詢。不過政府近日去信立法會,指林鄭早前發表施政報告及答問大會時,都受到嚴重干擾,因此需要重新考慮每月「短問短答」是否仍是有效質詢平台。
信件由行政署在 12 月 5 日發予立法會,指 10 月林鄭月娥發表施政報告,以及之後答問大會都受到嚴重的干擾,在這情況下,政府正「重新考慮」每月一次的特首質詢時間,是否仍然是回答議員問題的有效平台。信件又指,政府目前無法交出本立法會期的質詢時間表。
至於一年四次的答問大會,信件指政府建議在明年 1 月 16 日上午 10 時 30 分,至中午 12 時舉行,但明言仍然要視乎「當時情況」而定。
在每個立法會會期,行政長官通常會出席 4 次立法會會議,答覆議員質詢,每次答問會為時約一個半小時。而林鄭在 2018 年開始,每月會到立法會回應質詢,每次為時約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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