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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禁蒙面法》上訴部分得直 建制派表歡迎 周浩鼎:疫情過後法例是時候再上場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4月09日11:43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9日11:42

高院今日裁定,政府引《緊急法》訂《禁蒙面法》上訴部分得直,特首引《緊急法》立法合憲,而《禁蒙面法》仍適用於非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民建聯、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分別表態,對裁決表示歡迎。對於民主派認為禁蒙面法不合時宜應予廢除,民建聯周浩鼎指要待疫情恢復,「禁蒙面法先至係用上場嘅時候。」

民建聯張國鈞、周浩鼎歡迎法庭裁決,張國鈞暗諷民主派曾有言論指《緊急法》是殖民地時期的「生銹」法例,「事實證明回歸前嘅法律依然係有效,唔好以為老嘅法律就失效。」犯法仍需負法律責任。同時,《緊急法》作為政府處理緊急狀態時的法律工具,「只要市民唔好將政治訴求訴諸暴力,禁蒙面法就唔會侵害大家嘅集會自由。」

至於《禁蒙面法》何時才可撤回,張國鈞指,街頭的暴力衝突在過去幾個月因疫情有所減少,但是當疫情緩和,「相信呢股攬炒行動,或者街頭暴力仍然相當可能發生。」周浩鼎指,禁蒙面法是處理非法集結下的黑色暴力,「呢條法例係預備喺,疫情恢復過後,再有黑色暴力重臨嘅時候,相信禁蒙面法先至係用上場嘅時候。」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梁美芬指,基本上歡迎法庭裁決,上訴庭裁定特首根據緊急法,基於緊急或公共安全等理由頒布法例並無違憲,是給予行政機關較大酌情權,處理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如去年的「騷亂」。

她認為,判決牽涉基本法憲制問題,而非限制集會自由的幅度是否合理,政府可考慮就違憲部份再提上訴,但需視乎會否對保障社會安寧更有利,上訴的決定權在於政府。而即使民主派繼續上訴,「相信政府仍然企得住腳,贏面仍然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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