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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會研究是否跟進黃大仙男子脫暴動罪

商台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6月03日10:10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2日10:14

去年10月1日涉參與包圍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的20歲男子林子浩,下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律政司表示,會研究法官的判決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法官沈小民在庭上指,控方兩名警員的供詞,未能解釋被告被制服後頭破血流的原因;法官又指,警方在基協中學門外制服被告,但警員沒向校方索取閉路電視呈堂,警員供詞又指追捕時視線清晰,但辯方呈上的影片顯示,當時有消防車橫放路面,因此不能夠安心接納兩名警員的供詞,裁定罪名不成立。

沈小民指控方2名警員的供詞未能解釋被告被制服後頭破血流的原因(資料圖片)
沈小民指控方2名警員的供詞未能解釋被告被制服後頭破血流的原因(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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