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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警察宿舍女子被控販毒 律政司突撤控 法官要求解釋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5月11日15:05 • 發布於 2020年05月11日15:04

一名 22 歲女售貨員收取一個由法國寄至本港、內含3公斤俗稱「K仔」的氯胺酮的包裹,原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但控方今天在在沙田裁判法院表示因證據不足而申請撤控,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認為案件應屬高等法院處理範疇,要求律政司派出法律顧問解釋。

案件押後至 5 月 27 日再訊,被告高可晴繼續准以 1.2 萬元現金及不得離港等條件保釋。被告被控在去年 12 月 12 日在沙田顯徑郵政局側門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 2.96 公斤氯胺酮。

控方解釋撤控原因時指,無法在被告的電話內取得任何信息,又稱被告對包裹的內容物品無任何認知,而包裹的貨品標示為美髮產品,被告在警誡供辭內稱 「揭開咗嚟睇先覺得睇落似毒品」,控方指若堅持檢控「現階段有困難」。

但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表示,以往這些案件很多都在無電話信息證據下檢控,包裹從法國寄來已可構成「販運」元素,而且此案嚴重程度屬高等法院案件,應由大律師陳述下,由高院法官引導陪審團下作結論,「而唔係喺呢個咁嘅(級別)法院到就咁處理」,決定押後案件,並下令律政司法律顧問上庭解釋。

根據律政司架構,刑事檢控科分科一之下,設一位顧問律師。而近年案例可見,3 公斤 K 仔市值約 200 萬元,2014 年一名17歲青年在街上被揭發搜獲 2.63 公斤 K 仔,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 11 年 4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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