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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珍珠奶茶潑警罰款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17:57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19:00

(星島日報報道)年輕清潔女工於九月下旬的「全球反極權遊行」中,不理警方多番警告,仍對防線其中一名警員大叫和推撞,更將珍珠奶茶擲向其胸口,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裁判官基於她早前遭關押十八天,已得到教訓、涉案警員未有受傷,決定判罰款三千元。

二十七歲被告黃樂敏(見圖),被控於今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襲擊正執行職務的偵緝警長三三三七五。

案發當日近中午,崇光對開有示威活動,警方築起防線,黃向防線中一名警長大叫和推撞他,警方多番警告黃停止動作並離開未果,她緊接着向該警長投擲一杯黃色液體,命中胸口,導致其上衣變得濕漉。該杯黃色液體經化驗後,證實為珍珠奶茶。

辯方求情時透露,黃只有中五程度學歷,曾任職洗碗清潔工,月入約九千元,但被捕後已丟失舊職,現任兼職速遞月入約二千至三千元。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提及黃成長過程並不順利,自幼表達能力出現問題,飽受旁人嘲笑,以至患上焦慮、抑鬱症近十年。胞姊亦形容她做事粗魯、為人不修邊幅。儘管如此,她仍待人以誠,同時十分孝順,會定期陪母親覆診,以及將薪金悉數交予母親,由她安排零用分配。

黃亦親自撰寫一封道歉信,承認自己的錯誤及愚蠢,指當時的她未能控制情緒,一時衝動下犯案,希望獲事主原諒。辯方續稱,黃於首次提堂後遭關押至十月十八日,始獲高等法院批出保釋令,對黃而言已得到應有的教訓。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二六五——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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