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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策劃遊行槍傷警員製造混亂 5男提堂押2月中再訊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10:22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10:19
飛虎隊庭外持槍戒備。
飛虎隊庭外戒備。
飛虎隊庭外戒備。
飛虎隊庭外戒備。

警方宣布周日拘捕11名男女,指他們涉嫌策劃於同日下午的遊行活動中槍傷警員製造混亂,並在天后一處單位內搜獲一支手槍。其中5名年輕男子被落案起訴串謀蓄意傷人、非法管有槍械和攻擊性武器等4罪,今天解東區法院提訊。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8日,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現場閉路電視片段,軍火鑑定,指紋和基因校對等。
5名男被告分別年齡介乎20至23歲,分別是無業漢黃振強和張銘裕,兩名大專生張俊富和嚴文謙,以及工程人員吳智鴻。
5人一共面對一項串謀蓄意傷人罪,控罪指他們本月8日在香港,有意圖而與其他人串謀非法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而吳智鴻另被控同日在北角富澤花園富嘉閣一單位內,非法管有槍械及彈藥,和非法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1支手槍,4個彈匣和106發子彈,一把武士刀和兩把軍刀。至於張俊富則涉嫌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單位內,非法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1盒爆竹,1盒煙花,11支伸縮棍,1支雷射筆,4支辣椒噴霧,一盒裝有13件避彈衣陶瓷板。
控方指,警方在首被告黃振強的手機內,發現他自上月起,已多次與第二被告吳智鴻透過手機社交程式Telegram通訊,兩人曾交流試槍片段,內容中亦提及槍手,和放炸彈地點等等,更有句子如「起碼射返10個8個」,控方相信對象是警員。
至於第三被告張俊富,控方指警方在他家人公司在荃灣租住的倉庫內搜獲疑似搪瓷物料,懷疑將用於製作避彈衣之用。他被捕事件放在他身上搜出一把鎖匙,可能跟涉案倉庫有關。
5名被告於上周末在灣仔租住1個airbnb單位,警方周日朝早拘捕黃振強,張銘裕和嚴文謙,且在單位內發現5件避彈衣。張銘裕和嚴文謙其後申請保釋獲准。
首被告黃振強指自己曾經遭受非法武力對待,包括有警員關上燈後拳打他和威逼解鎖電話,被告更一度在庭內飲泣。
警方派今日出約20至30名飛虎隊成員在東區裁判法院外戒備。
記者 蕭文軒
建立時間:17:00
更新時間: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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