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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任命鄧炳強為警務處處長 接替盧偉聰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1月19日05:52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9日00:23
鄧炳強獲任命為警務處處長。
盧偉聰去年已達57歲退休年齡。資料圖片
鄧炳強獲任命為警務處處長。
鄧炳強獲任命為警務處處長。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今日任命鄧炳強為警務處處長,接替盧偉聰。另外,港府亦宣布,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蕭澤頤於今日出任警務處副處長。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鄧炳強在警隊服務逾30年,對刑事調查工作、國際聯絡事務及行動指揮方面擁有豐富經驗。他表現卓越,具領導才能,我深信他定能帶領警隊,迎接未來的挑戰。
同日盧偉聰在服務警隊35年後開始退休前休假, 林鄭月娥指,盧偉聰於2015年5月出任警務處處長後,致力維持香港作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在處理近月的社會衝突時,他堅守崗位,決心守護香港及維護法治。她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衷心感謝盧偉聰對香港特區的貢獻,並祝願他退休後生活愉快。
 
盧偉聰於1984年7月投身警隊,任職見習督察。他於2005年晉升為總警司,2009年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及2011年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他於2013年出任警務處副處長,並於2015年5月出任警務處處長。他曾出任多個不同職位,負責刑事偵緝、保安和行動及管理工作,於1999年至2002年借調往法國里昂國際刑警秘書處出任聯絡主任,並在任內晉升為國際刑警亞洲及南太平洋區助理處長。他於2005年至2009年出任總警司(保安)及西九龍總區副指揮官,並於2009年10月出任助理處長(保安),及於2011年1月出任刑事及保安處處長。於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期間,他出任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及警務處副處長(管理),並於2015年5月被任命為警務處處長。
 
鄧炳強於1987年6月投身警隊,任職見習督察。他於2012年晉升為總警司,2015年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2017年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2018年11月晉升為警務處副處長,並於今年11月19日被任命為警務處處長。他曾出任警隊內多個不同職位,負責刑事調查工作、國際聯絡事務及行動指揮工作。他曾於2006年至2008年期間,被借調往法國里昂的國際刑警秘書處出任刑事專項主任一職,並在任內獲擢升爲國際刑警有組織犯罪及暴力罪案組的主管。他於2012年至2017年期間先後出任元朗區指揮官、港島總區副指揮官、港島總區指揮官及助理處長(人事),於2017年1月出任行動處處長,並於2018年11月出任警務處副處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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