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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女示威者脫衣搜身遭侮辱 警方:一向好尊重女性權益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8月23日11:04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3日10:16
傅逸婷
傅逸婷

一名女子懷疑在在警署內被女警要求脫光衣服全裸搜身時,被女警以筆拍打其大腿內側,女警員在搜身時亦沒有戴手套。警方在今天例行記者會表示,強調非常重視事件,又指警方「尊重女性權益」,呼籲女事主盡快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警察公共關係科今天沒有派出警官出席記者會,警方分別由東九龍總區、新界南總區,以及機場警區的警司級人員出席,回應未來數天多項公眾遊行及集會問題。不過記者會上,傳媒都非常關注有反送中女示威者被捕後,在接受脫衣搜身時遭受侮辱對待。

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傅逸婷回應時指,剛得知有女被捕人指受到警方侮辱事件,暫時沒有資料,但非常重視事件。她強調警隊「一向好尊重女性權益,明白搜身對當事人的感覺不是太良好,或者感到尷尬。」但她指警察搜身是有必要及有其考慮。

傅逸婷表示根據警察通例,對搜身有嚴格指引,需要由同一性別的警員搜身。而搜身的考慮因素包括,會否藏有傷害自己或其他人士的物品、逃走工具、與罪行有關證據、或會牽涉干犯其他罪行的物品等,亦要視乎拘捕的罪行、武力程度、自殺未遂和刑事紀錄等。

是否戴手套由搜身警員決定

傅逸婷若認為有關警員做法有問題,可以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同時呼籲女事主盡快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被捕女士曾提及搜身警員沒有戴手套搜身,以及被警員用筆掃大腿內側,傅逸婷表示,使用手套與否是由搜查人員決定,明白市民會感到不舒服和尷尬,訓練過程會提醒同事要尊重被搜人,「有禮貌、尊重一直係我哋守則」。

對於搜身的私隱問題,傅逸婷表示警方會安排保障私隱的空間搜身,但房間安排要看相關警署情況。關於進行脫衣搜前,被搜人士是否需簽署搜身同意書,她指「睇需要、睇情況」,拒絕回應同意書是否必要,以及警方是否可以強制搜身等提問。記者會主持警官指有關問題涉及警隊政策,會在其他記者會及平台上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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