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10月中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有鑑於警員近月遭惡意「起底」,獲上訴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披露選民登記冊資料,記協其後申請介入聆訊獲批,案件今於高等法院展開為期兩日的合併聆訊。員佐級一方陳詞指,選民登記冊將選民姓名及地址一併列出的做法,缺乏彈性及未能保護選民私隱,且有可能助長「起底」行為。選管會一方則指,現時無任何證據顯示警員遭「起底」與選民登記冊有任何因果關係,選管會似被當成代罪羔羊。
申請人為員佐級協會及代號為AA的警員。建議答辯人為選舉管理委員會、總選舉事務主任及選舉登記主任,而香港記者協會早前申請介入聆訊獲批。
申請人一方指陳詞指,選委會現時做法缺乏彈性,市民一旦登記成為選民即必須授權選管會公開其姓名及地址,且相關資訊為並列列出。在現時的社會氛圍下,不少針對警員及其家屬的起底行為,都未能披露警員的住址,選民登記冊正好填補這個「缺失」的資訊,從而有機會助長「起底」行為,令警員及其家屬特別是他們年幼的子女,有實質風險受到滋擾及傷害。至於記協擔心如申請人勝訴,或會令新聞自由受損,例如無法查閱選民登記冊,以調查「一屋多姓」的種票事件等,申請方指,現行法例下,記者仍有其他方法可進行調查,故對記者的影響並非致命,相反,如果任何公眾均可查閱並列出選民姓名及地址的選民登記冊,可能會令警員及其家屬面對致命的風險。
選管會一方則指,投票權與私隱權並非絕對,且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限制,民主社會才可運作。另外,現時選民須提供的資料是經過持續的諮詢而得出,而非黑箱作業。再者,現時亦無任何證據顯示警員遭「起底」與選民登記冊有因果關係,例如被起底警員的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警員及其家人的相片等,均不可能是來自選民登記冊,選管會似被當成代罪羔羊。
另外,獲准介入聆訊的記協,則由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將於明天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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