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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要求港府同意檢警赴港押解陳同佳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22日13:06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2日09:16 • on.cc 東網
邱垂正發言。(互聯網)
邱垂正發言。(互聯網)
記者會現場。(宋江誠攝)
記者會現場。(宋江誠攝)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港人陳同佳早前表示,願在周三(23日)刑滿出獄後去台灣自首。台灣陸委會周二(22日)下午5時召開記者會。

陸委會指出,周二下午已透過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發函給港府,函中內容稱,鑑於香港政府以各種政治理由,推拖為香港市民聲張正義的責任,台方選擇在執行期滿之前,要求港府同意台灣明日派檢警赴港押解嫌犯。

對於陳同佳明天出獄,發言人指希望港方符合早前承諾,提供合法協助並予以正面回應;同時希望港方展示誠意與台方合作,順利讓台警帶回嫌犯,勿讓通緝犯逍遙法外,台將會積極彰顯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另指出台刑事警察局與香港警方一直維持訊息聯繫,港警亦聲稱會提供合法協助。

發言人又指,對於台港合作,雙方須務實處理。雙方仍缺乏司法互助機制,令雙方居民人身安全欠缺全面保障。台方已提出訴求,不想有法律空窗期,讓疑犯逍遙法外。惟港府未具體說明,如何將犯罪人員實際上送赴台灣。

發言人補充,希望港府就台方在2018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所提的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書中的請求事項及相關在港卷證資訊,例如認罪書、庭訊口供等,提供予台方的赴港人員攜帶返台。

另台灣的蔡英文總統周二透過社交網回應,稱對陳同佳會否赴台受審一事,台方從沒放棄司法管轄權;又稱台方不樂見港府拒絕行使管轄權,以及拒為受害者討回公道的態度;更希望港府負起責任,提供必要協助,讓司法機關掌握充分證據,完整確認法律責任,還受害的香港人公道。

根據台灣移民署資料顯示,陳同佳及勸說他投案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都被移民署註記「不核發登機證」,因此,二人沒法循一般程序來台。而管浩鳴被指是北京政協,若他要入台須到台灣香港辦事處申請,並通過陸委會等國安單位審查,但據悉管至今日尚未提出申請,陸委會亦不同意陳、管用落地簽、網簽的方式入台。若陳同佳搭乘非台灣籍航空公司班機入台,或以非正式管道入台,將會被逮捕。

台灣高雄市長韓國瑜周二表示,香港人在台灣殺害自己的女友且一屍兩命,士林地檢署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但台灣政府卻不接受陳來投案。換句話說,將來外國人在台灣殺人放火,沒有引渡,台方就一點辦法都沒有,這一定會讓全台灣人憤怒。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程美華指,蔡英文政府原本拒絕陳同佳入境投案,如今卻去涵港府,願意讓陳入台受審,是前後態度不一。她表示對蔡政府這種充滿計算的決策變化,匪夷所思,希望蔡政府能「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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