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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導赴台自首 管浩鳴:陳同佳願意,望香港平息爭議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18日12:06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8日12:02

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 觸發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的陳同佳,在港因使用女友提款卡而洗黑錢罪成,預計下星期三(10月23日)刑滿出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表示,經過勸導後,陳同佳願意出獄後到台灣自首,稱陳同佳「對自己引起香港呢件事(《逃犯條例》爭議)表示好唔開心,希望返去(台灣)後,香港事情可以平息啲。」

管浩鳴指自己接觸陳同佳半年, 經過多次勸導後, 陳同佳在一個多月前已表明願意在下星期三刑滿出獄後返回台灣自首, 其家人亦支持及表示希望陳能在台灣得到公平的審訊,而非逃避責任。

管浩鳴表示, 陳同佳「對自己引起香港呢件事(《逃犯條例》爭議)表示好唔開心,希望返去(台灣)後,香港事情可以平息啲」,但他勸導陳不要太內疚, 「因為事實上香港呢件事可能都唔係完全關佢事。香港件事都唔係我地每一個人可以猜度得到」。

管浩鳴又指, 台灣現有刑罰是有死刑,但台灣律師認為陳同佳自首的話, 被判最高刑罰的可能性不大,但預計須監禁十多年,「佢(陳同佳)有心理準備一定係十幾年嘅刑期,不過佢自己覺得既然做錯咗事情,要接受呢個刑期都係應該,希望社會可以俾個改過自新嘅機會佢。」

管浩鳴又指,陳對受害人家屬深感歉意, 但因「對台灣嘅地理環境、服刑方式都唔熟悉,可能有少少爭扎」, 他認為陳是願意承擔責任的人。

管浩鳴隨後接受《無綫新聞 》電話訪問時稱,鑑於今次服刑時候不會短, 陳同佳希望先和家人短聚, 待台灣方面辦好手續便會到台灣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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