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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滿獲釋 曾蔭權:已除憤怨,不與梁振英不被檢控比較 作為港人堅持尋清白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1月15日03:41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5日02:18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今天刑滿出獄,他上周表示不適獲送往瑪麗醫院羈留病房,今早約九時十五分步出醫院。他表示已掃除憤怒及怨恨,不與另一位前特首梁振英沒有因為 UGL 案不被檢控比較。他又指作為香港人,他要堅持尋求公義及清白,不可以放棄。

曾蔭權表示,從今日開始他要回家與家人團聚,「與太太過正常、希望寧靜的退休生活,另外可以恢復幾十年習慣,每日去教堂彌撒」。他指自己的親戚、朋友、同事、舊同事,及不少香港支持他的市民,不再需要為他的逆境或痛苦時間擔心及難過,「所以今日我自己心中只有一樣思維,就是好感恩,十分感恩」。至於他已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他表示不想多講,但提到「作為香港人,在香港法治環境,我要尋求公義及清白,是要堅持,不可以放棄」。

有傳媒問他如何看梁振英不被檢控,曾蔭權說:「我希望你不介意,我不會做這點比較,因為這些比較又掀起我以前心中的『嬲』以及有怨恨。這些在幾個月前好大努力已經掃除,靠唸經,靠上天保祐,所以現在沒這些思維,心中只有一件事,就是感恩、好感恩。」

被傳媒問到出獄後第一件事要做什麼,曾蔭權表示:「就是希望同太太傾下計,以前都只是一星期見一次面,隔著塊玻璃,另有人監聽。」他又指要喝一杯「久違的咖啡」。 

2017年,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入獄 20 個月,上訴庭後改判 12 個月,今天刑滿出獄。上週五(11 日)晚間,他因身體不適,從赤柱監獄被送往瑪麗醫院J座9樓羈留病房留醫。

曾蔭權被囚始末

2005年,曾蔭權接替辭職的董建華,成為香港特首。

2012年,曾蔭權卸任特首前3個月,被多間傳媒揭發與香港數碼電視台股東黃楚標,洽談黃在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的租約。而黃楚標同期獲發廣播牌照,惟曾蔭權未有就此申報,被懷疑涉嫌利益衝突。廉政公署及後展開調查。 

2015年,廉署正式落案起訴曾蔭權涉嫌兩項公職人員失當罪名。次年,控方加控曾蔭權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2017年,曾蔭權被判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被判入獄 20 個月,即時收監,於赤柱監獄服刑。 其後上訴庭批准曾蔭權減刑至12個月,今天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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