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六旬翁襲兩警案 被裁表證成立 警長作供「出貓」 案情寫手心遭辯方揭發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1月22日14:37 • 發布於 2020年01月22日14:29

去年 9 月 22 日示威者包圍屯門警署,一名 64 歲老翁被控襲擊兩名警員,案件今日(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一名案發時在現場的警長作供期間,遭辯方揭發「出貓」,將涉案兩名警員的編號及拘捕時間寫在手心,更一度隱瞞「出貓」內容,他辯稱自己「記數字弱」怕作供時出錯,在辯方多番質問下,承認自己希望辯方不會發現。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聽取控方證人供詞後,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明日續審,屆時會有一名辯方證人解述被告被捕後的傷勢。

警長陳劍雲作供時指,案發時被告一直指罵警員,更稱「我要同你哋隻揪」,他見被告滿面通紅,思疑被告飲醉酒。陳多次勸喻被告離開,又要求在場一名白衣年輕人帶走被告。及後警署警長嚴潔賢從防線後走向被告,要求他離開,但被告上前雙手推嚴的心口,又想拉扯嚴。陳上前勸說時,被告亦一度捉住其盾牌。警方先以阻差辦公罪拘捕被告,後改為襲警罪。

陳劍雲否認警員戚健暉曾兩度拉扯被告,強調警方非必要不會接觸被告,又否認自己對被告先入為主,「無必要同政見唔同的人有對抗」。

他向法庭示範被告如何雙手推嚴潔賢時,遭辯方律師郭憬憲發現他手心寫有數字,陳劍雲解釋是嚴潔賢及戚健暉的編號,因為他與兩人不在同一隊,難以記住二人的編號,「驚記錯」、「只想個流程順暢啲」,因此將二人的編號寫在手心,郭憬憲斥其行動等同「出貓」,屬不誠實。

裁判官要求陳劍雲向控辯雙方展示手心,郭憬憲再發現他寫了「2321」,陳劍雲表示數字是拘捕時間,辯稱自己記數字較弱,希望作供時不出錯。郭憬憲質疑在他第一次被揭發「出貓」,他稱自己只寫了兩位警員的編號,質疑他是否無坦白「事實的全部」,違反宣誓,陳劍雲回應「我講漏咗,唔好意思」。郭憬憲質問他是否「希望辯方唔知」、「博辯方問唔到(「出貓」事件)」,陳坦承希望辯方不會發現他「出貓」,郭憬憲再問他「而家係咪好緊張」,陳劍雲輕笑指「唔係喎」,郭憬憲續問「係咪好似講大話畀人揭穿咁緊張」,他再度否認。

被告莊子東(64歲,地盤工人),被控於去年 9 月 22 日,在 V City 外馬路襲擊警署警長嚴潔賢及警員戚健暉。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