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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警向父母索錢施襲被控 獲保釋候訊 不得返回父母住所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1月22日05:18 • 發布於 2020年01月22日05:18

47歲停職警員涉於去年12月2日,於香港仔石排灣邨父母家中襲擊父母,兩人其後向社工投訴揭發案件,停職警被控以兩項普通襲擊罪,今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被告於控方不反對下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期間需定期到警署報到,不得騷擾證人即其父母及不得前往案發地點。據了解,被告因向父母索取金錢事宜起爭執,繼而動武襲擊對方,並拳打腳踢父母,但兩人傷勢不算嚴重,身體有觸痛及紅腫。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6周至3月4日,以便索取兩名事主的醫療報告等口供等,亦會向鄰居調查案件,而兩事主因向社工投訴揭發事件。被告馬道宸(47歲,停職警員),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去年12月2日,於香港仔石排灣邨一個單位內,襲擊女子施筱萍及男子馬寶禎。

另外,由於被告另涉一宗於粉嶺裁判法院處理案件且違反感化令,遭法庭發出通緝令,故他今於東區法庭完成提堂後,已遭押往粉嶺法院就相關案件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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